企业购买基金,应当如何做会计处理?

2024-05-19 06:59

1. 企业购买基金,应当如何做会计处理?


企业购买基金,应当如何做会计处理?

2. 作业题帮忙解答急!!!!

1,http://blog.jinku.com/938/viewspace-565.html
2,http://yzhkch.ecit.edu.cn/cwgl/cai/%E7%AC%AC%E4%B8%80%E7%AB%A0%20%20%E6%80%BB%E8%AE%BA/%E7%AC%AC%E4%B8%80%E7%AB%A0%20%20%E8%B4%A2%E5%8A%A1%E7%AE%A1%E7%90%86%E6%80%BB%E8%AE%BA.files/..%5C1.3.ppt
3,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建立在长期稳健收益的基础上,而不是高风险的赌博上。
4,企业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组织企业资金运动,正确处理企业同各方面的财务关系
的一项综合性经济管理工作。要搞好企业财务管理,必须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
法令制度,按照资金运动规律的客观要求,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和理财环境,对资金的筹集、使
用、回收和分配进行科学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并正确处理资金运动中所体现的各种财
务关系,通过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性管理。
二、资金运动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主要表现为供应、生产和销售的活动。这些活动必须借助各种
财产、物资、货币来进行。用货币反映的各种财产、物资包括货币本身统称为资金。企业的资
金,随着再生产活动的不断进行,也不断地由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形成了资金的运
动。资金运动是指从货币资金形态开始,顺次通过购买、生产、销售不同阶段,分别表现为固,
定资金、物资储备资金、未完工产品资金、成品资金等各种不同形态,然后又转化为货币资金
形态。企业的资金从货币形态开始,顺次经过供、产、销不同的阶段,又回到货币资金形态的
过程,叫资金的循环。资金不断地循环,叫资金的周转。
企业在资金运动的全过程中,是通过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回收和分配五个方面的财
务活动体现着资金运动的形态变化,并以货币形态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企业的财务关系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进行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回收和分配五个方面的财务
活动,必然要与各方面发生经济联系。企业在财务活动中,通过资金运动体现的经济联系,称
为财务关系。企业的财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筹资和投资是现代企业资金运动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无论是创办新企业还是
原有企业的改造或扩建都需要在企业外部筹集所需资金。随着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形成我国
的投资主体也呈多元化的格局。目前,我国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和各级地方政
府、主管部门、企业、集体组织等。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相互投资是发展
趋势,企业将成为主要的投资主体。随着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投资者除了包括国家、法人以
外,还包括个人股的各个股东。
企业筹资的多渠道和投资王体的多元化,要求企业做好筹资决策、投资决策和利益分配
决策,选择最佳的筹资方案,进行最合理的投资,采取最理想的利益分配政策。通过改善经营
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给投资者提供较多的投资收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企业与投资者双方按照投资合同和有关法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为完成企业的财
务目标处理好与投资者的财务关系。
(二)企业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的债权人是向企业出借资金的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向企业赊欠货物或预付
货款的单位或个人。企业 的债 权人包 括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政府部门或 机构、贷款的银行及其
他非金融机构、债券持有人、商业票据及承兑汇票持有单位等。
企业的债务人是应付或预收企业货款的单位或个人。企业持有外单位发行的债券、开出
或承兑的商业汇票,这些单位均是企业的债务人。
在经济往来中,企业要向债权人按期归还借款、帐款和利息,同时向债务人按期回收货
款、债券本息和商业汇票款项,及时做好经济往来财务结算工作,与债权人、债务人建立良好
的财务关系。
(三)企业与工商行政管理、税务、保险、物价、审计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应按章办理工商登记;依法、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办理财产等保险业务,以保证
企业在遭受到非常损失时,能按规定取得经济补偿;遵守物价及财经纪津,积极配合税务、物
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正确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财务关系,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理财环
境。
(四) 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
企业内部的财务关系除了体现在企业供产销各个部门以及各级生产单位之间相互提供
产品和劳务的资金结算关系外,还有企业的基本生产业务同基本建设和福利事业单位之间
经济往来的资金结算关系。处理好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是实行经济责任
制和开展经济核算的客观要求。
(五)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要处理好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把职工的劳动所得与职工个人的劳动成果及企
业集体的劳动成果挂起钩来,既根据职工本人的劳动数量与质量,又结合企业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情况合理地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此外,职工向企业投资购买股票,按企业与投资者
的财务关系对待处理;职工向企业购买债券,按企业与债权人的财务关系处理。
四、财务管理的内容
企业财务管理包括对企业财务活动中资金筹集、使用、耗费、回收和分配五个环节的全
面管理,即从企业开办到企业终止与清算全过程的财务活动。具体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资金筹集的管理
筹集资金是财务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能,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备的前提条件,
通过哪些渠道和如何取得资金,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筹资决策,对资金风险和资金成本
进行权衡 ,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与最优的资本结构,以取得良好的筹资效果。
(二)资金使用管理
企业筹集资金是为了有效地使用资金,企业资金主要用于现金、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及
预付款项、各项存货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以及对外
各种证券投资。资金用到各种资产上要取得良好的使用效益,必须加强对以上各种资产的管
理以及对外投资的管理。
5,http://www.veip.cn/arc_541147.html
6,http://book.jrj.com.cn/book/detail_17404.shtml
7,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25323
8,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9,比如说一项风险投资的风险是服从正态分布的,风险系数是a。这个a的范围是该企业所不能容忍的投资风险范围。也就是说,1-a是他可以容忍的风险投资范围。a越小,1-a就越大,也就是说,该企业可以忍受的风险范围越大。1-a偏大的企业,属于风险偏好型企业。即a越小,风险偏好越大。反之,则属于风险厌恶性企业。这种分析是正确的。

完整公式是:投资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贝塔系数*风险补偿率
贝塔系数是指该项投资与市场平均风险的相关度,也可用其来衡量风险。
如果敢于冒险的决策者把风险系数定得低,即a定的较低,那么相对的这个风险报酬率(1-a)就高,进而投资报酬率就高。
10,http://scholar.ilib.cn/Abstract.aspx?A=jjs200612101
11,目前,各大金融理财产品对于很多普通家庭来说,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的词眼。基金、保险等产品也成为家庭的投资项目,然而,专业人士提醒,家庭购买基金不要陷入误区。

误区一:开放式基金具有“投机”价值。由于开放式基金净值一般随着股市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许多人片面地认为买基金和股票一样,高抛低吸才能赚更多的钱。其实,基金净值虽然与股市密切相关,但股市“投机”的理念却不适合开放式基金。基金专家说:股票像商品,其价格受市场供求的影响而波动;而基金是货币,其价格由其价值决定,与市场供求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开放式基金不具备投机性。另外,买卖基金的手续费比炒股高出很多,所以,开放式基金不应频繁地申购、赎回,必须用投资的理念来操作。

误区二:开放式基金只能在发行的时候买。开放式基金之所以叫“开放式”是相对封闭式基金来说的。实际上,如果认为已经发行一年多的某某基金经营效益好,具有投资价值,也可到银行开立基金账户和银行卡,直接以当前价格申购这种基金,只是申购的费用略高于发行认购时的费用。

误区三:保本基金能完全保本。许多投资者购买保本基金是冲着“保本”两个字,认为购买这种基金能保证投资“本钱”的绝对安全。但多数保本基金的定义是“投资者在发行期内购买,持有3年期满后,可以获得100%的本金安全保证”。也就是说,三年之内投资者如果需要用钱,照样要承担基金涨跌的风险和赎回手续费。


买基金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基金不是越便宜越好。投资基金最重要的是其投资理念与表现和历史业绩。你购买的基金能否给您带来回报、带来收益的决定因素是在某个阶段该基金是否符合中国股市的行情变化。另外基金公司的管理水平也很重要,它能无形地给您降低投资成本,使收益最大化。所以在购买基金时家庭理财指导网推荐合资基金公司和具有品牌的基金公司。广大投资者购买基金时首先要慎重选择开放式基金品种和所属公司,购买前要查阅基金的相关资料,掌握基金的基本情况、投资方向、预期收益和风险等提示。一般情况下,一家基金公司旗下会有多只封闭式或开放式基金,可以对该公司其他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了解,选择一家分红率高、运作稳定的公司作为自己的投资目标。

二:有条件的参照基金排名的意义。具体做法您可以参考世界知名的基金评价公司晨星公司的排名,在排名*前的基金中选择适合你的基金。同时在你持有某一基金的过程中应该按某个固定的时间段跟踪你的基金,及时评价和调整你的基金组合。而不要单纯的选择目前排名最好的基金。

三:老基金还是新基金值得买。买基金需要考虑的几个关键问题是适不适合你,成长性如何(在新基金出来之初,应该先跟踪一段时间,同时还要看是哪个基金公司出的,如果品牌好的公司那么时间可以短些,如果是新的基金公司,应该观察的时间长点)。

四:是否应长期持有。我认为不一定,这个决定要根据你对中国股市大势的判断来作,如果你能看清楚未来中国股市的趋势,那么你可以做波段操作,但这个波段操作时间不应过短,应在一个季度或半年以上才可,否则得不偿失,另外定期定额也是降低投资成本一个简单有效的方法。

五:应该通过认真分析证券市场波动、经济周期的发展和国家宏观政策,从中寻找买卖基金的时机。一般应在股市或经济处于波动周期的底部时买进,而在高峰时卖出。在经济增速下调落底时,可适当提高债券基金的投资比重,及时购买新基金。若经济增速开始上调,则应加重偏股型基金比重,以及关注以面市的老基金。这是因为老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成本也会较低。

六:尽量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在发行和赎回基金时均要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其收费模式主要有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前端收费是在购买时收取费用,后端收费则是赎回时再支付费用。在后端收费模式下,持有基金的年限越长,收费率就越低,一般是按每年20%的速度递减,直至为零。所以,当你准备长期持有该基金时,选择后端收费方式有利于降低投资成本。

七:尽量选择伞形基金。伞形基金也称系列基金,即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有若干个不同类型的子基金。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伞形基金主要有以下优势:一是收取的管理费用较低。二是投资者可在伞形基金下各个子基金间方便转换。

关于基金购买

基金的购买:

基金的认购、申购可以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进行。由于银行网点较多,因此通过银行办理应该是最为方便的。不过,不同银行销售的基金可能不同,因此投资者需要看清楚基金的发行公告。

购买时间:

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的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一般是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基金手续费:

股票型基金认购和申购的费率一般在1%以上,而赎回的费率则根据持有年限逐步递减,有的基金只要持有时间超过3年,赎回时则不需要支付手续费。

债券型基金(不包括中短期债券基金)由于收益率比股票型基金要低,因此手续费相对较低。

中短期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流通性好,类似于活期银行存款,认购、申购以及赎回均不收取手续费。
1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是对技术上或 经济 上不宜继续使用的旧资产用新资产更换,或用先进的技术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局部改造。对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比较常见的决策是继续使用旧设备还是采用新设备。当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改变 企业 的生产能力时,不会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入增加较少,涉及的现金流量主要是现金流出,因此在进行决策时比较常用的分析 决策 方法 是 计算固定资产的平均年成本。固定资产平均年成本是指该固定资产引起的现金流出的平均值,在货币时间价值下,它是未来使用年限内现金流出总现值与年金现值系数的比,即:
平均年成本=未来使用年限内现金流出总现值÷年金现值系数
利用上式进行计算时,要分析更新改造中产生的现金流量,但由于其涉及因素较多,致使对现金流量的分析一直是固定资产更新决策的难点。笔者拟从更新改造时旧固定资产变现价值是否等于固定资产净值、继续使用旧固定资产最终报废的残值是否等于报废时净值两个方面对现金流量进行分析以及如何通过计算平均年成本进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决策。
一、更新时旧固定资产变现价值等于固定资产净值,继续使用旧固定资产最终报废时的残值等于报废时净值
[例 1]甲公司有一台设备原入账价值为1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使用4年,尚可使用3年。甲公司现拟用一台新设备替换旧设备,旧设备变现价值为64万元。新设备购买成本为20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新设备可每年节约付现成本10万元。如果继续使用旧设备,3年后最终报废残值为10万元。甲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资金成本率为10%,假设除折旧外甲公司无其他非付现费用。税收政策和 会计 政策相同。甲公司是否应进行设备的更新?
(一)继续使用旧设备。如继续使用旧设备:
1、现金流量分析。在本例中,继续使用旧设备的现金流量来自以下3个方面:
(1)旧设备不能处置产生的机会成本,相当于现金流出。
原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00-10)÷10=9(万元)
设备净值=100-9×4=64(万元)
由于变现价值为64万元,等于设备的净值,设备处置时净损益为零,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影响所得税产生的现金流量为零(如果变现中出现净收益,形成营业外收入,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即继续使用旧设备的机会成本减少;如果变现中出现净损失,形成营业外支出,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应交所得税减少,即继续使用旧设备的机会成本增加)。因此旧设备因不能处置产生的机会成本为:
现金流出=变现收入+影响所得税产生的现金流量=变现收入-(变现收入-处置时净值)×所得税税率=64-(64-64)×33%=64(万元)
(2)继续使用旧设备(3年)每年计提的折旧额抵税(计提折旧意味着费用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减少,应交所得税将减少)相当于现金流入。
年固定资产折旧额=(64-10)÷3=18(万元)
每年折旧额抵税产生的现金流量=18×33%=5.94(万元)
(3)旧设备最终报废引起的现金流量,属于现金流入。
旧设备报废时,报废残值10万元,等于预计净残值,因此设备报废时净损益为零,因影响所得税产生的现金流量为零(如果报废时出现净收益,形成营业外收入,会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增加现金流出;如果报废时出现净损失,形成营业外支出,会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导致应交所得税减少,现金流出减少)。因此,报废设备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报废收入+影响所得税产生的现金流量=报废收入-(报废收入-报废时净值)×所得税税率=10-(10-10)×33%=10(万元)
2、平均年成本。由于:
未来使用年限内现金流出总现值=64-5.94×(P/A,10%,3)-10×(P/S,10%,3)=64-5.94×2.487-10×0.751=41.717(万元)
平均年成本=41.717÷(P/A,10%,3)=41.717÷2.487=16.774(万元)
(二)更新新设备。如更新设备:
1、现金流量分析。对本例而言,更新设备的现金流量来自以下4个方面:一是购买成本200万元;二是每年计提折旧抵税:“每年折旧额=(200-20)÷10 =18(万元);每年折旧抵税产生的现金流量=18×33%=5.94(万元)”;三是每年节约付现成本产生的现金流量,每年节约付现成本10万元,相当于现金流入;因节约付现成本影响所得税引起的现金流量,由于节约付现成本,不能产生抵税效应,应交所得税增加,会导致现金流出增加3.3万元(10× 33%)。
因此,因节约付现成本产生的现金流量为:
现金流入=付现成本×(1-所得税税率)=10×(1-33%)=6.7(万元)
(4)设备最终报废引起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20-(20-20)×30%=20(万元)
2、平均年成本。
未来使用年限内现金流出总现值=200-5.94×(P/A,10%,10)-6.7×(P/A,10%,10)-20×(P/S,10%,10)=200-5.94×6.145-6.7×6.145-20×0.386=114.607(万元)
平均年成本=114.607÷(P/A,10%,10)=114.607÷6.145=18.650(万元)

终于,,结束了

3.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是怎么操作的.

和申购类似
赎回就是卖掉基金,除了新发行在封闭期的基金,你已经买好的基金,随时都可以赎回,钱在赎回成功后三日到帐。基金赎回时是需要收取费用的,一般来说是赎回费,但是如果你申购时是选择后端付费的话,那么还要支付后端申购费,这个费用是直接在你的基金价值里扣去的。股票型基金根据持有时间长短,赎回费逐步降低直至零。如持有超过一年不到两年,赎回费由原0.5%降低到0.25%,持有超过2年,赎回费为零。
选择赎回基金的理由: 
第一,个人需要因为急需要用钱不得已而为之。 
第二,基金基本面发生变化。也就是基金所属的公司或者基金经理发生了变化 
第三,和同类基金相比业绩出现明显分化,如果业绩有明显的差距,要找一下真正的原因。 
第四,对后市的看法。如果真的不再看好今后的市场,选择赎回基金。 
第五,没有以上四种原因选择坚决持有 
如果期间没有分红就看基金净值。现在的净值减去买入时的净值就是每一份赚的钱,乘份数就是你的基金赚到的钱,减去手续费就是你能赚到的钱。
红利就是基金的盈利分红
分红时可以有两种选择: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一般牛市选红利再投资,因为不必交申购费,熊市选现金分红,因为不必交赎回费。
基金有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开放式基金可以直接在基金公司网站(需开通网银)或通过各个银行购买。封闭式基金必须开通股票帐户,象买卖股票一样购买。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是怎么操作的.

4. 基金的赎回时限怎样规定的

  一、在基金公司网站可每天24小时申购和赎回基金;
  二、在银行网银上购买和赎回基金,一般要在股市开市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5:00这段时间内进行。
  网上基金的购买和赎回过程,和在银行柜台一样。在股市工作日下午3点以前购买和赎回基金,按当天购买和赎回,基金净值按当日的净值计算;在股市工作日下午3点以后或在股市休市日购买和赎回基金,按下个工作日购买和赎回,基金净值按下工作日的净值计算。网上基金购买后,一般T+1个工作日确认,T+2个工作日即可进行赎回和转换等操作。另外,网上基金赎回后资金到帐时间也和银行柜台一样,不同种类的基金赎回,资金到帐时间不同。一般情况是:货币基金或纯债券基金赎回,资金一般T+2个工作日到帐;股票基金或普通债券基金赎回,资金一般T+5个工作日到帐;QDII基金赎回,资金一般T+7个工作日到帐,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T为基金赎回的交易之日。

5.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有哪些要求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首先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所以首先上市公司不再使用《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了。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如果其他企业,也就是费上市公司执行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那么也就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了,当然,如果其他企业不执行新的会计准则,那么还得使用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另外,楼主可能对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不是很清楚,所以提出了这个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均属于行政法规性的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所以同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 但会计制度是以特定部门、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 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第二,侧重点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在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第三,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将陆续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而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 第四,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企业具体会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在所有大中型企业执行。
之前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在1992年制定的,当时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为了适应中国经济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2001年我国正式签署协议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会计改革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并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进行,这套企业会计准则渐渐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了。因此,近两年中国对已有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一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说,与原有的准则相比,新准则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它实现了与国际相关准则的趋同,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先在股份公司执行,2002年在所有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同时鼓励国有企业执行,到2005年底之前,国资委监管的所有中央企业全面执行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针对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
目前我国采纳国际惯例制定会计准则,形成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格局。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在基本内容上显然仍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有哪些要求

6.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账务如何处理?

一、可如下写
购进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贷:银行存款到期赎回收,根据收益情况做账务处理:正收益: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收益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负收益:借:银行存款借:投资收益贷:交易性 金融资产
二、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如果适用新会计准则,所述理财产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期间的利息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即可。

扩展资料
交易性金融资产(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业打算通过积极管理和交易以获取利润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通常会频繁买卖这类证券以期在短期价格变化中获取利润。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界定: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交易性金融资产)

7. 公司资金投资证券,如何做帐务处理

购买证券时,应进行的账务处理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按其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按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利息(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购买股票时,公司应该做如下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XXX
    投资收益 25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XXX

公司资金投资证券,如何做帐务处理

8. 请问哪儿有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下列财务问题,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关于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应当作价的问题。对于投资者投入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作价的出资或合作条件,须依法进行资产的作价。其中,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其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二)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问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但须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需报经主管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要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 

(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无形资产摊销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应当采用直线法计算。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在协议、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该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是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四)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或者工作量法,需要采用其他折旧方法或者改变现有折旧方法的,须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以下分类的年限分别计算折旧: 

1.房屋、建筑物,不短于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不短于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不短于5年。 

企业取得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尚可使用的年限短于上述折旧年限的,可以提出证明凭据经审核批准后,按其尚可使用年限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者不留残值的,须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坏账准备提取标准以及坏账损失时限确认的问题。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于年度终了,按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应收款项或者放款的年末余额 (不包括银行间拆借),计提不超过3%的坏账准备。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两年,仍然无法收回造成的债权损失,可确认为坏账损失。 

其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提取坏账准备的标准及坏账损失时限的确认,按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六)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交际应酬费的列支标准的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交际应酬费,应当有确实的记录或者单据,分别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 

1.工业制造、种植、养殖、商业等企业,全年销货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5‰;全年销货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3‰。 

2.旅游、饮食、运输、建筑、安装、设计、咨询、金融、租赁企业和其他服务企业,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10‰;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5‰。 

(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期收款以及建安工程、提供劳务和加工大型设备等持续时间一年以上的业务销售实现的确认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或者商品的,可按交付产品或者商品开出发货票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也可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外商投资企业的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的劳务,以及为其他单位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持续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工作量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八)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分得产品的收入确认问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投资者分得产品时,即为取得收入,其收入额按卖给第三方的销售价格或者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九)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润(股息)的处理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 ),计入投资收益,但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其上述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也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以及“三项基金”提取和使用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被没收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董事会确定。其中,外资企业可不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其储备基金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 %时,可不再提取。 

外商投资企业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垫补企业的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构批准,也可转作投资者增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十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提取“三项基金”后剩余利润及清算完毕后剩余财产向投资者分配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后利润提取“三项基金 ”后的剩余利润及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按以下原则向投资者分配: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照投资者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外资企业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和管理需要,下列财务问题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关于企业财务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资格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中国境内企业所在地设置财务会计机构。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二)关于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者出资比例折算的问题。外国投资者以现金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应是外汇。但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人民币利润,可以作为资本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按合同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或企业初次收到出资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算,确定后不因汇率的改变而改变。 

(三)关于投资者以实物、无形资产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计价依据的问题。投资者以实物或者无形资产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须出具拥有资产所有权和处置权的证明,或者依法出具其他有效证明。其中,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等实物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应出具国家商检部门的价值鉴定证明。 

(四)关于企业验资工作完成期限和报告期限,以及验资报告失实的处理问题。外商投资企业验资工作在收到投资者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后60 天内完成,企业在验资工作完成后10天内,应将验资报告报送主管财政机关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验资报告失实的,应重新验资。 

(五)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其估价金额与账面价值间差额的处理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须对投出的资产重新估价,其估价金额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属于短期投资的,作为当期损益;属于长期投资的,作为递延投资损益,在投资期内逐年平均转销。 

(六)关于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业务的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摊销的问题。从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业务的企业,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按所在地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分期平均摊销。如企业因经营期限短于出让期限,需要缩短摊销期限的,须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七)关于企业发生的支出或损失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或损失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而发生的资本支出; 

2.资本的利息; 

3.各项所得税税款; 

4.高于一般商业借款利率的利息; 

5.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6�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7.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和向其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 

8.超过规定标准的坏账准备和交际应酬费; 

9.被没收的财物损失以及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 

10.应在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中列支的开支; 

11.企业的赞助、捐赠支出;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13.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关于未在企业担任实职的中方董事的有关费用处理的问题。未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实职的中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董事会召开期间发生的旅差费、会议费、补贴等可在企业的董事会费中报销,除此之外不得在企业中报销任何其他费用和领取其他报酬。 

(九)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保险福利费用、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住房和物价等项补贴提取和使用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住房和物价等项补贴均按照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从企业成本、费用中提取。 

中方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交由负责企业中方职工退休和待业保险的机构管理,专门用于中方职工的劳动保险,不得挪作它用。住房补贴留给企业,作为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用于补贴修建、购置中方职工住房。物价等项补贴由企业上交当地财政机关。 

企业从成本中提取的中方职工福利费用的比例及其使用范围,按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十)关于企业使用土地(海域)的收费标准及交纳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必须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土地使用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的,其土地使用费由中方投资者缴纳。企业使用海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主管财政机关或其委托的部门缴纳海域使用金。 

(十一)关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收受、支付佣金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合同、协议收受的佣金,计入销售(营业)收入或者冲减有关成本费用;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佣金,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十二)关于投资者在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中违约,对企业实现利润分配的问题。企业投资者在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中违约,且尚未按照国家有关出资管理的规定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得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违约投资者按规定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自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之日起按实际出资比例或合同约定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此前企业的利润只能由履约投资者参与分配。 

对于投资者未按合同、章程规定缴足资本的企业,其实现的利润不能用于补缴投资者未缴足的资本,投资者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必须由投资者投入。 

(十三)关于企业预分利润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一般不得预分利润,但对效益较好,无到期债务,按规定预缴所得税后仍有较多利润的,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可预分一部分利润。 

(十四)关于企业分配利润的币种及汇兑损失处理的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以现金分配利润时,除合同、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原则上按企业经营所得的货币进行分配。投资者分得的人民币利润如需调剂成外币的,其汇兑损失企业不予负担。 

(十五)关于企业清算时结余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等财产的处理问题。企业清算时,结余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中方职工住房补助基金和用这两项基金购置的各项财产、设施,不作为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 

(十六)关于财政机关和企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问题。主管财政机关和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有权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除限期纠正外,给予书面警告,或者予以通报。 

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时,须持有主管财政机关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或开具的检查公函,并负责对企业提供的资料保密。 

(十七)关于外资企业违反财务制度的处罚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土地(海域)使用费或国家对中方职工的物价等项补贴的,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滞纳金额2‰的滞纳金。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限期纠正外,给予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1.未按规定提交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以及变动注册资本文件复制件的; 

2.未按规定办理验资手续的; 

3.未按规定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 

4.违反成本费用开支范围,随意摊提成本费用,弄虚作假的; 

5.未按规定缴纳土地(海域)使用费和国家物价等项补贴滞纳金的; 

6.未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擅自预分利润的; 

7.投资者违约未按国家规定纠正并承担违约责任而分配利润的; 

8.其他违反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 

(十八)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违反财务制度处罚后的复议问题。外商投资企业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财政机关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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