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资金存在的问题

2024-05-20 06:42

1. 医保资金存在的问题

国家补助的每年个人医保资金结存在卡上,进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滞纳金;依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它资金等五部分构成。(一)行政机关由各级财政安排。(二)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由各级财政视财政补助及事业收入情况安排,其他事业单位在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提取的医疗基金中列支。(三)企业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四)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五)挂编、请长假、未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停薪留职等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由原单位代收代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医保资金存在的问题

2. 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分析: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主要是财政全额供养人员职工医保单位负担的医保费地方财政未足额预算,拖欠部分医保基金;资助困难企业参加职工医保的补助资金也没有全额到位。如某县2015年至2016年6月,职工医保财政补助629.18万元未足额到位。 2.部分定点机构和个人骗取套取医保基金。个别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通过挂床住院、降低住院指征、分解住院、冒名住院、伪造病例等方式,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通过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提取现金或用于购买日用品等支出。3、报销审核不严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审计发现,个别医保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政策理解运用存在误差,导致多报销、重复报销医疗费用。4、医保经办机构拖欠定点机构结算款半年以上,加重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 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并发展迅速,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人群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然而,就我国目前城乡居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分析,其并未由于高速发展的经济而得到显著提高,反而进一步拉大了我国城乡居民的保险制度之间的差距。我国所实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具体步骤是:先是城镇居民个人和家庭所缴纳的部分费用作为主体,国家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再为其进行适当的补助。由此可见,依据相关规定,只要主要参保人员能够及时缴费,就可以在就医过程中,获得相应的一定数量的经济补助。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就在相当程度上,使国家实行全民医疗保障的进程得到有力的推进,这就奠定了我国创建高效合理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可靠基础,然而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面临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是协调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居民参保意识不强。在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过程中,过分强调政府引导和推动,忽视了增强城乡居民自觉参保的意识。就晒经乡而言,户籍人口4000余人,青壮年占40%,多数在外务工,留在家中的多为老人和小孩,青壮年自我保健互助共济意识弱,身休强壮进而不愿参保,等到了身体不好的时候才想参保,造成城镇居民参保意识不强。      (二)参保人员结构比较复杂。参保人员构成多样,城镇居民既包括小学生、少年儿童等,又包括城镇非从业人员、老年人、残疾人等,人员结构比较复杂。部分特困群体“三无”特征明显,无经济收入、无生产资料、无劳动能力,对不同类别的城镇居民的缴费能力、财政补偿等情况的认定复杂,医疗服务管理直接面对每个城镇居民,个体性强,工作量大。城乡居民人员构成及其他诸多社会经济等复杂因素,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不可控性的实施难度。      (三)报销比例的增长而参保率却在下降。每年的保费都在提高,变相的增加的部分家庭支出,就晒经乡而言,参保下降的群体,主要是青壮年,这样持续下去,势必造成基金后续支撑乏力,甚至出现严重疲软,会严重影响到城乡医疗改革的发展,致使医疗保障在未来的若干年内出现“断炊”现象。      二、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居民参保意识。只有将政策的优越性讲清楚,才能提高制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吸纳更多的居民参保。可利用电视专题、网络等媒介进行政策宣传的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敲门行动等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使广大城镇居民进一步了解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对参保人员符合生育补偿、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等,但这些政策依然需要广泛宣传,才能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优越性,并做好跟踪回访,激发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二)建立科学和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落实政府责任至关重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的同时,特别重视非学生儿童、重症残疾人员和低收入老年人等困难参保问题,政府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扩大参保救济对象,逐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在新思路下,我们应当逐步建立起面向城镇和乡村的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体的参保救助制度。建立这一制度,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符合党在新时期的惠民政策。如通过设立“爱心基金”“救助基金”的方式,吸收爱心人士或社会团体的援助资金,以确保困难群体中的特困户和边缘人群的全员参保,努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鼓励城乡居民长期、主动参保,避免“有病参保、小病拼保,无病不保”的被动局面形成。

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 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医保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主要是财政全额供养人员职工医保单位负担的医保费地方财政未足额预算,拖欠部分医保基金;资助困难企业参加职工医保的补助资金也没有全额到位。如某县2015年至2016年6月,职工医保财政补助629.18万元未足额到位。 2.部分定点机构和个人骗取套取医保基金。个别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通过挂床住院、降低住院指征、分解住院、冒名住院、伪造病例等方式,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通过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提取现金或用于购买日用品等支出。3、报销审核不严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审计发现,个别医保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政策理解运用存在误差,导致多报销、重复报销医疗费用。4、医保经办机构拖欠定点机构结算款半年以上,加重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