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哪些?

2024-05-20 19:25

1.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哪些?

【现行增值税会计存在的问题】
1、增值税会计制度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增值税,虽在进行着过渡改革,但主要还是这种增值税类型,其征收的依据、范围及税额等都是很不完善的,在一些规定上也是和增值税的理论相违背的,很多具体项目中税率及征收范围的不稳定,加大了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复杂性。
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在实质上属于财税合一模式,这种模式的会计核算过分的强调了税法规定,而不是依照自身要求及原则,这就使得所提供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2、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对权责发生制、可比性及重要性原则的违背和会计信息的处理不及时等,在增值税会计核算中,所采用的是混合制的原则,是对当期的进项税及销项税进行处理的,在当期销项税中其销售额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的,而对当期进项税则运用的是购进的发票扣税法。
在税法中规定,当纳税人购进货物的时候,所获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中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应缴纳税额,这些货物的成本是不含税的成本,但排除了四种情况,这就让不同用途的购买存货成本缺少可比性。
【改进措施】
1、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保持财税合一及价税分离模式,且给予改进,增值税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费用,应该在企业的资产损益表及负债表中给予反应和披露,从而增强企业成本费用意识,并在会计科目上设置增值税、递延税项与增值税和应交税金与应交增值税三个科目。
同时要承认会计核算中的暂时性及永久性差异,在平时的记账中,不论是否获得专用发票,都要按照实际支付成本记录购买的货物,销售的收入也要以实际的应收金额来记账,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均成为了含税的账户。
2、扩大增值税的范围需要采用循序渐进的方法,可以先将跟货物联系较为紧密的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服务行业及电信行业等进行增值税的征收,从而是这些行业的增值税改革能够顺利地进行。
为了增值税抵扣联条的完整要逐步减少优惠免税的范围,并对增值税完全地实行价外税制度,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大力的配合,所有的商品按照不含税价进行核算,每个流通环节都要按照税价分离原则进行发票的注明,对于商品的零售环节,也要实行价税在发票注明的方法,从而增强我国民众的纳税意识和税收征管。
3、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是会计工作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另外要强调配比原则,计税销售额要用收付实现制来进行确认,并在已有的会计科目下设置两项四级子科目,如销项税额中增设应转税额及待转税额,前者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确认,后者按照权责发生制来进行销售确认,同样,在进项税额里也可以设置这样的子科目。

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有哪些?

2. 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1.对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不合理。
           2.增值税会计核算原则缺乏一致性。
           3.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确认时间缺乏统一性
           4.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5.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建议:1.允许应收账款中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可以部分抵扣或退还。
          2.将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
          3.统一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4..存货成本的核算均采用价税分离法
5.完善增值税相关报表的内容

3. 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问题:1.对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处理不合理。
2.增值税会计核算原则缺乏一致性。
3.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确认时间缺乏统一性
4.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5.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建议:1.允许应收账款中所包含的已纳增值税可以部分抵扣或退还。
2.将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制”改为“收付实现制”。
3.统一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间。
4..存货成本的核算均采用价税分离法
5.完善增值税相关报表的内容

增值税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4.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问题

视同销售有8种: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今年开始,自产产品用于固定资产建设不算视同销售的,因为上述第4条是“用于非应税项目”,而固定资产从09年1月1日起开始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所以不算。另外你要注意“视同销售”不等于“进项转出”,视同销售是要加利润进去算售价的增值税,进项转出只是说你外购进来的增值税票不能用于抵扣。

外购资产增值税从09年1月1日起作为固定资产是可以抵扣的

5.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一)从增值税的征税和扣税原理分析
从《增值税国际比较》对代理说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代理说”是政府部门基于征税技术而非会计技术,为方便征收增值税而专门构建的理论。政府往往不关心会计核算体系的健全合理,而更关心企业的纳税义务以及如何能更方便地为国家征更多的税,从而忽视会计要求的收入与税负的配比原则。此外,作为增值税的征收方,税务部门把增值税当成了委托给企业销售的商品,而进项税和销项税则类似于它定期向企业支付的购货款项和向企业收取的委托代销商品款。所以,增值税缴纳的多少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本无关,企业当然没有必要也不能把它作为费用计入利润表。
(二)从增值税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代理说”的另一个理论基础是增值税的流转性和可转嫁性。增值税是否能够全部转嫁给消费者?企业又能否实现金蝉脱壳而将自身置之度外落得一个自在逍遥呢?我们可以从增值税的经济学原理分析一下。
由图,E0和E1分别为征税前后的供需平衡点,P0和Q0为税前平衡价格和数量,PS(不含税价)和Q1为税后平衡价格和数量,PD为消费者支付的含税价格,PS超过PD部分就是商品应缴纳的全部增值税。由图PDP0由消费者承担,P0PS由企业承担。(增值税采取价外税且采用比例税率征收,所以征税前后供给曲线不变,需求曲线逆时针旋转到D'。)
由此,代理说“增值税能够全部转嫁给消费者而与企业无关”的理论依据是站不住脚的。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增值税的转嫁程度由商品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的相对值决定。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企业就能将大部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反之,则不能大量转嫁。
结论:以“代理说”为基础设计征税机制是合适且有用的,但是由于它的立足点过于偏向征税方而偏离了事实,不能真实反映利润的形成过程且违背了“真实性”原则,故而用于构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值得商榷的。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6. 对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几点思考

实行财税分离的增值税核算,使得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不再拘泥于税法的规定。纳税的影响数如何合理有效地进入会计确认、计量和记录程序并在会计资料中得以充分的体现,有关账户的设置与核算就显得至关重要。这就要求账户的设置,既满足合法交纳税金的要求,使纳税申报资料的信息来源建立在清晰自然的基础之上,又保持会计原则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鉴于增值税会计与税法对收人确认的口径和时间不同,以及税法所确认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与会计上所反映的进项税额不同,从而产生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情况,可以借鉴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对永久性差异在发生期间进行消化,对时间性差异递延分配到以后各期,从而实现当期的费用与收益相配比。
具体程序如下:
(1)科目设置。
借鉴所得税会计核算体系,将增值税作为一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加以披露和反映。在会计上只设“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和“递延进项税额”三个科目。“增值税”科目全面地反映企业增值税费用的发生情况,其借方发生额为本期的销项税额,贷方发生额为本期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差额为增值税费用: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进行损益核算,“增值税”账户有时可能出现贷方大于借方的情形。单独设置“应交增值税”科目,是为了区分增值税与“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其他税种,以加强对增值税的监管和核算。该科目借方登记本期税法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已缴税金等,贷方登记本期发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借方余额为本期留抵税额,贷方余额为本期应交增值税。
为了贯彻权责发生制原则,使得进人增值税费用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真正做到配比,对于因为增值税会计与税法对收入确认的口径和时间不同而产生的永久性差异,无论是进项税额还是销项税额都可以在当期消除。对于时间性差异,可设置“递延进项税额”账户,借方发生额为本期产品销售成本中所含的进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贷方发生额反映本期进项税额及上期留存进项税额,期末贷方余额为不能进入本期销售成本的进项税额。
(2)核算程序与方法。
一是在赊购商品或劳务时,按买价借记“原材料”、“物资采购采购”、“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发票所列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待实际付款时,再将已支付的进项税额从“待转进项税额”专栏的贷方转到“进项税额”专栏的借方。
二是在企业赊销商品或劳务时,按价税合计数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销售价款贷记“主营业务收人”、“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发票所列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收款时,再将已收入的销项税额从“待转销项税额”专栏的借方转到“销项税额”专栏的贷方。当发生坏账损失时,按其中的价款借记“管理费用”、“坏账准备”等科目,按无法收回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按价税合计数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报表列示。
重点应规定以下内容:
一是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分别反映应交未交增值税和待抵扣进项税额的信息。
二是在利润表中应反映增值税费用信息。
三是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应全面反映当期各种销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各种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出口退税额、上期未交税额、当期已交税额、期末未交税额或留待下期抵扣税额等信息。
四是在有关会计报表附注中还应披露按税法规定不得抵扣而计人固定资产或其他项目成本的进项税额、当期由于会计确认与税法确认的时间不同而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由于会计收人与税法收入的口径不同而确认的销项税额等重要信息。

7. 请教有关增值税帐务处理问题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设想一下,甲公司开具给乙公司的金额由甲公司销售给你们的金额加上你们公司的利润组成。 那么理论上来理解成:由甲公司替你们开具给乙公司票据时,你们公司欠甲公司一笔货款(应付账款),乙公司欠你们一笔货款(应收票据),其中差额为你们公司的利润, 如果这样你们公司没有其他应收账款或者预付什么的话,很容易被税务局察觉。因此是否可以考虑将销售收入换成债务问题。将“应付账款”换成“其他应付款”,“应收票据”换成“其他应收款”,利润则用“营业外收入”代替。 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贷:银行存款 (理解成你们公司替乙公司付甲公司货款) 借: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营业外收入  贷: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理解成乙公司连本带息偿还垫付货款) 借: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贷:应收票据

请教有关增值税帐务处理问题

8. 分析企业增值税业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分析企业增值税业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增值税是一种以产品和服务流通环节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间接税。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其适用范围也越来越广。而作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税收总额约占我国总税收额的60%以上。增值税自实施以来有效地增加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对推动国内经济和外贸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但就目前来看,我国在增值税实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增值税转型改革势在必行。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涉税处理时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
    
     1增值税概述 
     1.1增值税的定义和概念 
    增值税是一种在商品流转过程中,以其产生的增值额作为税收征收依据的流转税。根据计税原理分析,增值税主要以从事产品或劳务销售、加工、服务以及进口的个人或单位实现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1.2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 ,13% ,11% ,6%等。其中适用11 %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6 %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是“营改增”后的新增项。
     2我国增值税转型 
     2.1消费型增值税 
    随着我国市场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增值税作为我国税收结构的主体,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运行。因此,我国增值税转型势在必行。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将我国现在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中包含的增值税税金在税前予以扣除。消费型增值税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效率,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原有增值税率的基础上,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将所有范围内(包括部分行业和地区)的所有增值税抵扣期内引进设备所包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可继续转换至下期。
     2.2增值税转型的必要性 
    ①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改良传统生产工艺,对其未来发展意义重大。②增值税转型改革后,生产型增值税逐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避免了以往重复征税的情况,大大减轻了企业在购置设备方面的税收负担。这项减税政策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企业涉及增值税业务处理的问题 
     3.1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 
    进项税额抵扣以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为依据的规定,使企业存货成本缺乏可比性从单个一般纳税人看,在同一企业内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存货采用价税分离的方式,有的则采用价税合一的方式,这就使得企业存货成本计算结果不准确,缺乏科学性和可比性。
     3.2增值税会计原则缺乏一致性 
    根据现行增值税会计制度规定,目前增值税会计原则尚未达成一致,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进项额抵扣的方式,而工业企业则按照货到扣税原则,付款扣税法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相关业务。
     3.3相关信息的体现不明晰 
    第一,增值税的确认、填报不明确。第二,增值税相关报表揭示不明晰。
     3.4减免税及优惠政策存在矛盾 
    在我国增值税的实行过程中,实行的`税收优惠办法包括直接减免、先征后退、先征后返。但与此同时,在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①优惠措施过多过乱,目前,我国推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多为过渡性质和照顾性质的优惠政策,政策导向型不明显,缺乏统一的标准。②优惠政策影响了增值税正常功能的发挥,凸显了扣回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下面的例子就是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偷逃税款: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开发时,采用合作建房的形式偷逃土地增值税,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合作建房的方式,签订虚假协议,将一些自用房产虚报为“按比例分得的自用房产”,以此来享受优惠政策,偷逃土地增值税。
     3.5发票及征管方面 
    ①专用发票存在不规范使用及非法使用的问题。在征税时,一些税收部门及税务工作人员往往采取“高开低征”虚开增值发票的方式,推销本地产品,大兴地方保护主义,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不利于其良性发展。②专用发票的稽核问题。从现状看,专用发票被盗、骗购、倒卖等不法行为屡有发生。
     4结束语 
    综上所述,针对以上企业涉税业务处理的问题,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对策,如将增值税会计核算中的权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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