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2024-05-09 05:35

1. 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解除股权质押,就是对股权质押的解除。申请解除股权质押,需要提交以下手续:
(一)身份证明文件;
(二)印鉴,如果印鉴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申请表》
(四)《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若遗失,须在证监会指定刊物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另外,申请部分解除股权质押时,需要提供《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请表》。
准备好上述手续,便可前往相关部门申请解除股权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一、股权质押解除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
二、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因此,根据债务人在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决定是否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将股权归还债务人,双方在拟定股权质押合同时,应该就股权质押到期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如到期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则可约定股权质押的自动解除。若无法仍然无法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对于质押物进行变卖等处理。

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2.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解除股权质押,就是对股权质押的解除。申请解除股权质押,需要提交以下手续:
(一)身份证明文件;
(二)印鉴,如果印鉴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申请表》
(四)《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若遗失,须在证监会指定刊物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另外,申请部分解除股权质押时,需要提供《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请表》。
准备好上述手续,便可前往相关部门申请解除股权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一、股权质押解除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区县商务部门请示;
(二)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三)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盖企业公章;
(四)解除股权质押协议;
(五)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签字或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
(六)企业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
(七)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
(八)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
(九)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均为正本件。
二、股权解除质押是什么意思
对于解除股权质押,有些朋友可能比较了解,但是有的朋友对此却一无所知,大家可能对解除股权质押的定义比较好奇,接下来,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什么叫解除股权质押。要了解股权解除质押,就得现了解股权质押。提到股权质押,很多人比较陌生,一般来说,对于估值比较高的企业,也就是企业经营状况比较良好的企业,在股东遇到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作为担保获取银行等金融部门的授信,获得资金。股权质押,说白了就是一种担保方式,因为股权的特殊性,股权不能进行抵押,只能设定质押。股权解除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的解除合同。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股权解除质押就是将解除质押权限。让股权恢复到质押以前的状态。

3.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以下条件:1、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股权质押;2、债务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到期债务的,可以解除股权质押;3、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手续

4. 股权质押解除如何办理

把该项目的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一份(用于审批时用)。带已经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盖公司公章。带齐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一楼办事大厅按号办理),带上身份证。在通知的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即可。 (不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亲自到场,共同制定代理人即可)。
解除股权质押所需条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贴身份证复印件的地方需写上本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3、如果项目是在公司变更名称前的,带上盖好公章的《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
5、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扩展资料:
股权质押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新公司法出台后,有限责任公司在出资范围、出资期限、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方面与旧公司法有了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的自治范围扩大,因此严格审查出质人出资情况、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和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都成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的前提。
2、在股份限制转让期间,该部分股份是不能设定质押的。对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股权出质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则不能出质,并且股权出质范围只能是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3、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对股权价值的合理评估成为质权实现的一个重要因素。质押合同签订之前,债权人就应当对质押股权进行全面调查和合理评估,正确判断出质股权的担保价值,特别对公司的或有债务应有充分的认识和判断。
4、完善质押合同:股权出质过程中,仅仅只限制了股权的转让。但质押人可以通过增加负债、对外借款、抵押或低价转让资产等各种形式实质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为保护自身权益,应在质押合同中增加对质押人行使股权的监管,甚至对公司的重大财产处置和重大负债行为都应作出严格限制。
5、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以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的,应经审批机关批准、登记机关备案,质押合同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解除质押 

5. 股权质押解除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解除需要以下资料:1、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说明解除质押原因,质押情况等;2、解除股权质押协议;3、股权质押合同;4、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股权质押解除需要什么材料?

6.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的资料如下:1、区县主管部门转报文件;2、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内容包括质押情况、解除质押原因、解除质押对象、解除质押比例等;3、解除股权质押协议;4、原合同、章程(外资企业为章程)(复印件);5、股权质押合同(复印件);6、股权质押批复(复印件);7、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8、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解除股权质押的手续流程如下:1、把该项目的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一份(用于《公章申请表》审批时用);2、带同已经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盖公司公章;3、带齐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带上自己的身份证;4、在通知的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股权解除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一、股权质押解除需要哪些资料
股权质押解除需要以下资料:
(一)解除股权质押申请书,说明解除质押原因,质押情况等;
(二)解除股权质押协议;
(三)股权质押合同;
(四)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股权解除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权解除质押是股权质押的解除。股权质押是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如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则称股权质押或股份质押,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三、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手续
解除股权质押,就是对股权质押的解除。申请解除股权质押,需要提交以下手续:
(一)身份证明文件;
(二)印鉴,如果印鉴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证券质押登记解除申请表》
(四)《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书》,若遗失,须在证监会指定刊物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
另外,申请部分解除股权质押时,需要提供《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申请表》。
准备好上述手续,便可前往相关部门申请解除股权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股权解除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8. 如何办理解除股权质押

办理解除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因为股权质押登记才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登记是生效要件。股权质押后原则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除非质权人同意出质人转让。
一、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
二、卖出股权是否允许质押股权?
看具体情况定,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股权质押可以转让吗
一般不能转让。但若征得出资人和质权人同意的,该股权可以转了。股权质押指的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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